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伟伟:本院受理原告申云鹏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984民初77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