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潘申英、张波:本院受理原告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江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川192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潘申英、张波:本院受理原告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江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川192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