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史凤玉:本院受理原告苏雪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5民初39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史凤玉:本院受理原告苏雪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5民初39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