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世洪:本院受理原告洪月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527民初136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25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