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海城市建筑工程公司、海城市建筑公司新型建材厂: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荒岭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47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海城市建筑工程公司、海城市建筑公司新型建材厂: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荒岭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47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