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小卫鸡公爱上虾干锅店、卫英芝:本院受理原告西安雪鹏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陕0102民初556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灞桥区小卫鸡公爱上虾干锅店、卫英芝:本院受理原告西安雪鹏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陕0102民初556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