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卫东、王宁:本院受理原告张峰、屠雪梅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02民初3886号开庭传票等相关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7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