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漯河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沈小红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102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