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告

漯河市新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大道路业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527民初130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5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