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孟令鑫: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宏星果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27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及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十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