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鸣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允升商贸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鼎实奇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