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许臣伟:本院受理原告靳开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8民初18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定于2024年6月12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