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广刚:本院受理秦士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穷尽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527民初1061号起诉状副本和传票。本公告采用在农民日报刊登的方式,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辨期间截至2024年5月8日,定于2024年5月9日8时13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