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海城市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兆亮: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市响堂管理区强峰理石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4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