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告
贾红日(曾用名:贾奎):本院受理(2024)豫1527民初319号原告王普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化)。自公告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一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贾红日(曾用名:贾奎):本院受理(2024)豫1527民初319号原告王普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化)。自公告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一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