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东梅、刘祯溪:本院受理原告潘泽亮与被告刘东梅、刘国友、曹权兰、刘子涵、刘祯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135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5月10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东梅、刘祯溪:本院受理原告潘泽亮与被告刘东梅、刘国友、曹权兰、刘子涵、刘祯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135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5月10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