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明珍:本院受理原告韩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527民初15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