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宗冬、赵琳:本院受理原告高维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311民初474号案件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来龙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宗冬、赵琳:本院受理原告高维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311民初474号案件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来龙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