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德强:本院受理原告姜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3559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主文为:被告李德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姜珉欠款27422元及利息(利息以27422元为本金,自2023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李德强:本院受理原告姜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3559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主文为:被告李德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姜珉欠款27422元及利息(利息以27422元为本金,自2023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