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豫1681民初890号 高保中、李薪:本院受理原告张学中、种俊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2024)豫1681民初890号 高保中、李薪:本院受理原告张学中、种俊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