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 1527民初177号 张敬青:本院受理原告任永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527民初177 号传票和起诉状副本。原告起诉要求:1,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9800元2,要求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至2024年3月6日,本案定2024年3月7日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