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振龙、苗占林、王如梅、赵艳波、王敬、张新明、于桂生:本院受理(2024)黑0833执恢71号执行案件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申请执行张振龙、苗占林、王如梅、赵艳波、王敬、张新明、于桂生合同纠纷一案,(2017)黑0833民初10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送达查封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公告日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