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由雪娜:本院受理原告张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3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以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