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会:本院受理原告朱中成与你、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4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会:本院受理原告朱中成与你、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4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