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尹亮:本院受理原告刘金库诉你、胡庆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安秦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韩学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721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尹亮:本院受理原告刘金库诉你、胡庆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安秦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韩学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721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