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公告
孙洪超、魏志国、张庆山、张庆桐、田品林:本院受理(2024)黑0833执恢101号执行案件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申请执行孙洪超、魏志国、张庆山、张庆桐、田品林合同纠纷一案,(2017)黑0833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送达查封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公告日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孙洪超、魏志国、张庆山、张庆桐、田品林:本院受理(2024)黑0833执恢101号执行案件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申请执行孙洪超、魏志国、张庆山、张庆桐、田品林合同纠纷一案,(2017)黑0833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送达查封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公告日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