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公告

开封市榕诚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杨保家、杨小春、李丽强:本院受理原告侯彦飞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0223民初5330号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顺延)在本院门楼任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