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单:本院受理原告朱亚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8民初5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