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
发布日期:2024-10-15 08:51:00
[打印本文]
许波
:
本院受理孙呈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4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且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