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丽、徐子涵:本院受理原告赵子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4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于丽、徐子涵:本院受理原告赵子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4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