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柴巨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3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柴巨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3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