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超: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鸿韵珠宝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8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