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盐城市麦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黄业洲:本院审理原告盐城市三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53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1日)在本院高新区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