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西安哈尼熊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王强:本院受理原告肖飞飞诉你们、张丽娟、宋敏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陕0102民初2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