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公告

陆维权:本院受理原告阮俐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桂1082民初325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