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加海:本院受理原告李杰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至2024年10月8日。定于2024年10月11日9时在本院大仵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