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钱永峰: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大丽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钱永峰: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大丽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