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刚:本院受理原告张广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7447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腾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