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世祥:本院受理原告李维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03民初145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本院定于2024年10月9日9时在海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