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豫盛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时志豪诉崔均平、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材料质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逾期则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
上海豫盛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时志豪诉崔均平、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材料质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逾期则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