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朝军:本院受理原告丁国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39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9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5月17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被告支付完毕劳务费之日止,暂计人民币100元。);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