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启:本院受理原告张艳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小额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8月22日9时在本院民事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