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东峰、岳彩英、张亚辉:本院受理原告孙运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28民初2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