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太富:本院受理黎勇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开庭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30日9时在本院高清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