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盐城久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苏南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355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高新区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