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州虫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会立案受理的申请人应秋莹、杨林烨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会于2024年5月27日分别作出的榕晋劳人仲案[2024]133号《裁决书》、榕晋劳人仲案[2024]13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6号三楼福州市晋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