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天野:本院受理原告翟玉玲、刘兴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3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天野:本院受理原告翟玉玲、刘兴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3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