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仲裁委员会公告


荆裁公〔2023〕79号何前前:钟祥鑫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你与其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一案(案号为荆仲〔2022〕52号),由本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唐东云组成独任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定于2024年2月2日16:00在本会秘书处对本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到庭.逾期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秘书处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0724-234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