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萍: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30日9时10分在本院河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萍: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30日9时10分在本院河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