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晓辉: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03民初83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413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